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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錄11月24日,據(jù)文化和旅游部網(wǎng)站消息,文化和旅游部辦公廳、國家體育總局辦公廳印發(fā)《開展國家級滑雪旅游度假地認定工作的通知》。依據(jù)《滑雪旅游度假地等級劃分》(LB/T 083—2021)標準,文化和旅游部、國家體育總局決定開展國家級滑雪旅游度假地認定工作。
《通知》提出,認定對象為具有良好的滑雪場地資源,滿足滑雪場所開發(fā)條件,能夠滿足游客以滑雪運動為主,兼具戶外運動、康養(yǎng)度假、休閑娛樂等旅游需求的度假設施和服務功能集聚區(qū)。
據(jù)了解,此次申報條件包括符合行業(yè)標準《滑雪旅游度假地等級劃分》(LB/T 083-2021)及相關細則要求;符合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要求,意識形態(tài)責任制落實到位,符合綠色發(fā)展理念;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措施到位,符合國家各項相關要求,滑雪度假地相關各類主體及其運營行為取得全部相關必要手續(xù);應具有地形、生態(tài)、氣候、區(qū)位交通、發(fā)展?jié)摿Φ染C合條件優(yōu)良的滑雪旅游場地資源,應有空間高度集聚的滑雪旅游區(qū),滑雪旅游設施與服務管理體系健全;游客綜合滿意度較高,在全國具有較高的知名度和品牌影響力;主要經(jīng)營主體近2年無嚴重違法違規(guī)等行為記錄,近2年未發(fā)生重大旅游安全責任事故和社會反響強烈的負面輿情事件。
《通知》指出,由各?。▍^(qū)、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負責本地國家級滑雪旅游度假地的申報組織工作,各地申報國家級滑雪旅游度假地數(shù)量為1-2個。
據(jù)悉,申報時間為即日起至2021年11月29日。申報主體為各地滑雪旅游度假地所在縣(區(qū))人民政府。
以下為《通知》全文:
文化和旅游部辦公廳 國家體育總局辦公廳關于開展國家級滑雪旅游度假地認定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文化和旅游廳(局)、體育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文化體育廣電和旅游局:
為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銀山”重要指示精神,實現(xiàn)“帶動三億人參與冰雪運動”目標,助力北京冬奧會,落實《冰雪旅游發(fā)展行動計劃(2021—2023年)》有關工作任務,擴大冰雪旅游產品優(yōu)質供給,依據(jù)《滑雪旅游度假地等級劃分》(LB/T 083—2021)標準,文化和旅游部、國家體育總局決定開展國家級滑雪旅游度假地認定工作?,F(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認定對象
具有良好的滑雪場地資源,滿足滑雪場所開發(fā)條件,能夠滿足游客以滑雪運動為主,兼具戶外運動、康養(yǎng)度假、休閑娛樂等旅游需求的度假設施和服務功能集聚區(qū)。
二、申報要求
(一)申報時間
即日起至2021年11月29日止(以寄出郵戳日期為準),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報主體
各地滑雪旅游度假地所在縣(區(qū))人民政府。
(三)申報條件
1.符合行業(yè)標準《滑雪旅游度假地等級劃分》(LB/T 083-2021)及相關細則要求;
2.符合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要求,意識形態(tài)責任制落實到位,符合綠色發(fā)展理念;
3.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措施到位,符合國家各項相關要求,滑雪度假地相關各類主體及其運營行為取得全部相關必要手續(xù);
4.應具有地形、生態(tài)、氣候、區(qū)位交通、發(fā)展?jié)摿Φ染C合條件優(yōu)良的滑雪旅游場地資源,應有空間高度集聚的滑雪旅游區(qū),滑雪旅游設施與服務管理體系健全;
5.游客綜合滿意度較高,在全國具有較高的知名度和品牌影響力;
6.主要經(jīng)營主體近2年無嚴重違法違規(guī)等行為記錄,近2年未發(fā)生重大旅游安全責任事故和社會反響強烈的負面輿情事件。
(四)申報組織
1.由各省(區(qū)、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負責本地國家級滑雪旅游度假地的申報組織工作,各地申報國家級滑雪旅游度假地數(shù)量為1—2個,沒有符合條件滑雪旅游度假地的?。▍^(qū)、市)可以不報。名單按優(yōu)先順序排序,以正式文件形式報送紙質版。
2.經(jīng)過省級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商省級體育行政部門確認推薦的各申報主體書面填寫《國家級滑雪旅游度假地認定申請報告書》,提供紙質(A4紙)相關證明材料(一式兩份),并提供U盤(含文字、圖片和視頻)。以上材料通過省級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統(tǒng)一報送。申報主體還需通過文化和旅游部資源開發(fā)管理系統(tǒng)進行線上申報。
(五)申報材料
1.省級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推薦文件;
2.國家級滑雪旅游度假地認定申請報告書,包括滑雪旅游度假地基本信息(含名稱、管理機構、核心區(qū)位置、面積等)、滑雪旅游場地與設施、滑雪旅游綜合服務、滑雪旅游配套設施與條件、管理情況、提升計劃等內容;
3.滑雪旅游度假地自評報告及相關說明材料(含文字、圖片和視頻),電子版在文化和旅游部資源開發(fā)管理系統(tǒng)填報;
4.近2年無嚴重違法違規(guī)等行為記錄和近2年未發(fā)生重大旅游安全責任事故與社會反響強烈的負面輿情事件的承諾書;
5.其他材料。
三、認定程序
文化和旅游部會同國家體育總局按照下列程序組織認定國家級滑雪旅游度假地:
1.組織材料審核和基礎評價;
2.以線上答辯形式組織開展綜合評價;
3.審定認定結果;
4.對確定的認定結果公示5個工作日;
5.對公示無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發(fā)布認定公告。
四、其他事項
1.各省級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嚴格按照行業(yè)標準《滑雪旅游度假地等級劃分》(LB/T 083—2021)及相關細則要求,切實把好初審推薦關,商省級體育行政部門后擇優(yōu)確定國家級滑雪旅游度假地的推薦申報名單。
2.各省級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要負責組織推薦申報對象,組織提交申報材料,組織符合條件的本地申報對象參與評議答辯。
3.被推薦的滑雪旅游度假地所在縣(區(qū))人民政府作為申報主體,要確保申報材料真實、完整、準確。各地要認真總結申報對象的亮點特色,形成推介材料。
聯(lián)系人:文化和旅游部資源開發(fā)司 栗君杰、唐菊
聯(lián)系電話:010-59882070、59882072
聯(lián)系地址:北京市東城區(qū)朝陽門北大街10號
特此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辦公廳 國家體育總局辦公廳
2021年11月18日